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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
1、 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研究起草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、办法;
2、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,核定注册单位名称核定、批准、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     监督管理。
3、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,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走私贩私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。
4、 依法组织市场交易行为,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,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。
5、 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。
6、 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。
7、 依法组织监管经纪经纪机构。
8、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,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,组织监管拍卖行为,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9、 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,查处违法和为。
10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,保护商标专用权,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。
11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。
12、负责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编制、人事、财务和纪检监察等工作。
13、承办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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